《益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 益阳垃圾分类细则 适用于益阳市中心城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住宅小区、社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居民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火车站、客运站、公交站点、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 二、分类目录 1、基本分类类别 益阳市城市生活垃圾按照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标准分类。 2、定义 (1)可回收物 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2)有害垃圾 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3)湿垃圾(餐厨垃圾) 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 (4)干垃圾(其它垃圾) 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3、生活垃圾分类目录
4、生活 常见物品分类列举 表
5、分类收集容器配置要求 5.1设置原则 按照便利市民投放、便于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的原则,根据统一分类标准,考虑不同场所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及产生频率的差异,进行合理配置。 5.2分类收集容器类别要求及设置原则 5.2.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 5.2.1.1生活垃圾收集点配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有食堂或就餐的单位)和干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5.2.1.2宾馆、饭店、食堂或就餐区域设置湿垃圾和干垃圾收集容器,一般设置于产生湿垃圾的餐厅、集中就餐区等位置。可根据垃圾产生情况增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5.2.1.3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内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干垃圾收集容器。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一般设置于方便投放的公共区域,每个办公楼(层)至少设置一处,或明确指定投放地点;干垃圾收集容器根据原投放习惯合理设置。可根据垃圾产生情况增设湿垃圾收集容器。 5.2.1.4应因地制宜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便于生活垃圾分流分类管理。 5.2.1.5单位生活区的生活垃圾容器配置要求参照住宅小区相关要求。 5.2.2住宅小区和社区、城中村居民点 5.2.2.1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 5.2.2.2在其他公共区域设置收集容器的,湿垃圾、干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应当成组设置。 5.2.2.3至少有一个投放点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应当选择住宅小区和社区、城中村居民点内较方便位置设置,如:居民出入道路两侧、公共休闲区等。 5.2.2.4住宅小区和社区、城中村居民点应当逐步撤减垃圾投放点,推进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 5.2.2.5应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便于生活垃圾分流分类管理。 5.2.3公共场所 5.2.3.1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干垃圾两类收集容器。 5.2.3.2火车站、客运站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配备餐饮区、小卖部或客流集中休息区的,应当在这些区域增设湿垃圾收集容器。 5.3其它要求 5.3.1细化分类 有细化分类要求的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分类收集容器,如:细化可回收物分类投放品种的,增设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分类收集容器;细化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品种的,增设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等分类收集容器。 5.3.2收集容器规格 5.3.2.1常见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有60升、120升、240升等规格,各类场所可根据生活垃圾产生情况和投放习惯配置。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区域的收集容器规格,应与收集运输要求匹配。 5.3.2.2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规格参照《住建部、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设置。 6、 分类标志标识 6.1分类标志色 生活垃圾分类容器整体或局部应体现对应标志色,具体颜色如下: (一) 可回收物:蓝色; (二) 有害垃圾:红色; (三) 湿垃圾:绿色; (四) 干垃圾:灰色。 6.2分类标识样式 6.2.1基本标识 7、分类投放要求 7.1可回收物投放要求 分类投放可回收物时,应尽量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污染。其中:废纸应保持平整;立体包装物应清空内容物,清洁后压扁投放;废玻璃制品应轻投轻放,有尖锐边角的应包裹后投放。 7.2有害垃圾投放要求 分类投放有害垃圾时,应注意轻放。其中:废灯管等易破损的有害垃圾应连带包装或包裹后投放;废弃药品宜连带包装一并投放;杀虫剂等压力罐装容器,应排空内容物后投放;在公共场所产生有害垃圾且未发现对应收集容器时,应携带至有害垃圾投放点妥善投放。 7.3湿垃圾投放要求 湿垃圾应从产生时就与其他品种垃圾分开收集,投放前尽量沥干水分,其中:有包装物的湿垃圾应将包装物去除后分类投放,包装物应投放到对应的可回收物或干垃圾收集容器;盛放湿垃圾的容器,如塑料袋等,在投放时应予去除。 7.4干垃圾投放要求 干垃圾应投入干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周边环境整洁。 7.5大件垃圾投放要求 家具、沙发、床垫等大件垃圾,投放至居住区、单位的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箱房或临时堆点,由单位、社区联系环卫、物业专业收运队伍收运。 7.6电子废弃物投放要求 电子废弃物主要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热水器、电脑、手机、打印机等小型电器电子产品以及其它家用电器。大型电子废弃物可以联系规范的电子废弃物回收企业进行预约回收,小型电器电子产品可交投至在益阳市商务局备案登记的电子废弃物回收企业设置的回收箱,也可投入由环卫部门设置的可回收物容器中。 联系电话:0737-6788080 QQ:3426730690 参考文献: 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 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苏州市垃圾分类指南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后附:1、益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流程图 2、益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南 |